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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5月31日 |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协助各会员单位进一步筑牢风险意识,完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和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机制,稳妥推进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建设,提升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内生机制和能力,5月2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举办“加强内控体系建设 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公益培训,邀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打击非法活动金融局制度处汪彦、北京市三中院法官田璐、北京市海淀区检察官韩笑授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打击非法活动金融局制度处处长 汪彦
汪彦同志对非法集资的定义进行了阐述,从中央的要求、政策的规定以及现实的需求三个方面重点剖析了保险机构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议保险机构应从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强化员工行为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发挥监测预警作用、配合做好处置工作等五个方面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工作。
北京市三中院法官 田璐
田璐法官对保险行业的法律风险进行了概述,在格式条款、保险人怠于履行保险义务、保险代理人违规销售、区分共保与再保法律关系等方面列举了保险行业典型案例,分析了所产生的法律风险,并给出了法律风险防范建议:一是重视合同签订和管理,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二是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三是提高证据保存意识,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官 韩笑
韩笑检察官介绍了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公检法职能划分,对非法集资类犯罪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集资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进行解析,同时列举了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包括线上非法吸收存款、线下非法吸收存款及保险公司员工涉案相关案例。
本次线上活动得到保险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地方保险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两万余人报名参加线上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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