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责任保险|附加员工公(劳)务出国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雇主责任保险条款附加员工公(劳)务出国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所聘用的员工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因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工作时,因公(劳)务出国发生意外或患职业病而致伤残、死亡,被保险人依照法律及雇佣合同应承担的医疗费及经济赔偿责任。

    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其中医疗费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或与所收保费相同的币别。

    附加保险费:          元人民币。